又有藥局中標了

有一天一個具有藥師身分的警官告訴我,最近他們破獲了一個很大的偽藥集團,讓我注意一下報紙,果然很快就看到這樣的新聞:壯陽,減肥偽藥每三月換包裝。我們來仔細看一下文章裡面的內容:

調查局南機組表示,三日東竹公司經營兩年多,業者是以合格產品送驗,以合格證明文件取信於經銷藥局,再以未經檢驗合格的偽藥,利用不同包裝供貨給藥局,搭配廣告文宣,鼓吹消費者購買。為規避查緝,業者每三個月換一次外包裝,已換了八種,全台各地有一千多家藥房販售該公司的產品,銷售金額可達1億元。且一顆成本不到1元,賣70元,業者涉嫌賺取不法暴利。

從以上的文章可以看出幾點,這家公司已經幹了兩年多,估計應該有幾千人受害。他們騙取藥局信任的方式,就是用假的合格證明文件來欺騙善良的藥師,這就是我強調的檢驗報告沒有的理論,應該要以產物保險代替檢驗報告,因為報告可以作假。而且業者不斷的換包裝,以逃避查緝,民眾如果購買產品時,可以先觀察一下這產品在市面上銷售時間長短,也就是說新上市的產品最好不要買!

全台灣有一千多家藥局販賣他們的產品,看清楚!台灣不過一萬多家藥局,居然有一千多家的藥局販賣假藥,比率高達十分之一,如果連合法的藥局都一直不斷的買到假藥,衛生主管機關還不好好的訂定一套好的標準,讓我們辛苦工作的廣大藥師群,晚上可以睡的著,這樣的政府要來幹嘛?難道要逼所有的藥師都像我一樣,想吃的產品都自己跟工廠下單生產嗎?憲法有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請我們的政府給予我們最基本的憲法保障權力!

至於成本一元賣70元,這樣的利潤不算暴利,新的藥事法的刑責很重,賣偽藥罪很大的,真要算起風險和利潤,可能賣安非他命賺的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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