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的醫師頭條事件講的是減肥的醫師,怎麼這一篇又是減肥的醫師呢?到底是減肥容易出事,還是記者喜歡挑減肥的醫師來打呢?這次出事的是楊氏診所,原因是一位受僱醫師林紹安開百憂解、麻黃鹼等多種中樞神經興奮劑給楊姓女子減肥,楊女服藥後死亡,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林嫌及藥劑師楊華榮起訴。
楊氏診所也針對這樣的事情發表了看法:
- 本診所患者張楊婷玉小姐之意外死亡事件中,依法醫解剖化驗結果,並無任何本診所開立藥物之濃度記載。
- 患者張楊婷玉小姐於本診所就診期間從未曾出現任何不適,且據相關證人於偵查庭出庭作證,向檢察官表示,張楊婷玉於死亡前數週曾極度身心受創,同時於死亡前遭遇感情挫折,開始大量飲酒,因此法醫解剖化驗證實死亡時體內留有相當高濃度之酒精,很可能為酒精中毒造成死亡。
- 喝水過量,都有可能致死 何況是喝酒過量:
從這樣的聲明看來,簡單的可以推論出幾件事情:
- 記者不知道並無藥劑師的名詞,而應尊稱藥師,顯示記者同仁專業素養應該加強。
- 檢察官為何連藥師一起起訴?而藥師公會方面也無任何隻字片語,不同於每次醫師出事,醫師公會力挺的態度,藥師淪為次等公民實不意外。
- 律師真的完全一點醫學素養都沒有,又不是吃砒霜中毒,身體怎麼會有殘留藥物濃度?如果真的這些藥品吃了馬上會死,那反而好辦,通常該負責任的是藥廠。
- 繼缺德醫師公布病人病歷之後,現在連病人的私生活也被挖出,以後看病真的要很小心。
- 病患可能大量飲酒造成死亡,檢察官應該順便起訴酒商才是。
- 喝水過量都有可能致死,何況喝酒?其實不必過量,正常吃飯也會噎死!看到這樣的聲明,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
結論:民眾看病真的要小心了,政府是對這些沒有醫德的醫師無能為力的,如果不睜大眼睛,只能個人造業個人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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