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有蘋果之無用的健字號實例

之前寫過無用的健字號,當時還有少數死硬派留言, 說一些胡言亂語的外行話,現在又有一篇關於消脂茶標示不實,證明了我果然是有先知卓見的,我們來看看這篇新聞。

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昨表示,將對廠商抽驗,若確有標示不符,將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要求廠商回收,廠商可能面臨健康食品許可證被撤照。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另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不實可處鍰,情節重大者,得令停止營業6個月以下或歇業。她強調,健康食品認證僅核准廠商申請的實驗方法、功效及當時樣本,「並不是從此保證廠商每批製造的商品都一定合格。」

看到沒有,申請健字號跟品質完全無關,有健字號只是方便廠商宣傳療效而已,連這麼大的公司裡面的東西都有假,消費者還不醒悟?

上月中在北市7-ELEVEn門市購買上述5款產品,分別送台美檢驗科技公司及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檢測。上月底檢驗報告出爐,「每朝健康綠茶」兒 茶素含量檢出每百毫升為41及73毫克,與標示的78至118毫克有明顯差距;「每朝健康黑烏龍」檢出24及47毫克,也與標示的68至88毫克落差甚大;另三款茶裏王系列茶飲含量符合標示。

統一公共事務室經理吳旭慧說,茶品出廠前都會檢測,且每三個月都請台灣檢驗科技公司再驗,都合乎標準。對遭杜夫萊茵驗出有些微低於標示,可能是檢測方式與儀器不同產生的些微誤差

如果檢測方式不同會有這麼大的誤差,那以後還能相信誰,誰又是對的?

對不同單位的檢驗結果,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因科學日新月異,無法規定用單一檢驗方法檢驗單一成分,只要國際認可的檢驗方式都可接受。

看到這樣的回答,民眾如果還是只相信廣告,相信健字號,結局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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