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缺藥未提前通報最重罰30萬

生機蛋無,放雞屎有的食藥署又來新規定了,食藥署今表示,年底公布必要藥品清單後,相關藥廠、進口商一旦發現缺藥或要停止進口,得在6個月內提前通報,違者最重可罰新台幣30萬元。

這種規定表面上很好,但完全忽略自由經濟市場的自由意志,妄想用人為的方式去控制或者影響市場,這就是社會主義,甚至是共產主義,疑?我這是在台灣還是大陸,台灣明明是資本主義的呀,那為何會有這種愚笨的想法?是因為健保的假性成功1 ,所以認為只要政府規定, 一切都會變得非常美好嗎?

被列入必要名單的藥會有什麼影響?而且真的無法替代,又不能缺藥,廠商勢必要提高庫存,產生的倉儲成本和資金成本,誰來負擔?藥廠不是白痴吧,勢必會漲價,你說有健保價規定呀,既然是必要,無可取代,廠商可以不要健保價,讓你專案購買呀,你如果不肯,就表示不是必要藥品呀,甚至更不爽的就退出台灣市場呀,反正健保價砍的也沒有利潤了,不要說日本了,韓國市場比你台灣大,又何必單戀一支花?

這個法令如果實施,下一步該不會罰健保藥局準備藥不夠吧?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7130295-1.aspx

  1. 健保的成功是建立在所有醫療人員的犧牲下,並不是真正設計良好,你知道北韓也是看病不用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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