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上新聞頭版系列之二

上一篇的醫師頭條事件講的是減肥的醫師,怎麼這一篇又是減肥的醫師呢?到底是減肥容易出事,還是記者喜歡挑減肥的醫師來打呢?這次出事的是楊氏診所,原因是一位受僱醫師林紹安開百憂解麻黃鹼等多種中樞神經興奮劑給楊姓女子減肥,楊女服藥後死亡,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林嫌及藥劑師楊華榮起訴。

楊氏診所也針對這樣的事情發表了看法

  1. 本診所患者張楊婷玉小姐之意外死亡事件中,依法醫解剖化驗結果,並無任何本診所開立藥物之濃度記載。
  2. 患者張楊婷玉小姐於本診所就診期間從未曾出現任何不適,且據相關證人於偵查庭出庭作證,向檢察官表示,張楊婷玉於死亡前數週曾極度身心受創,同時於死亡前遭遇感情挫折,開始大量飲酒,因此法醫解剖化驗證實死亡時體內留有相當高濃度之酒精,很可能為酒精中毒造成死亡。
  3. 喝水過量,都有可能致死 何況是喝酒過量:

從這樣的聲明看來,簡單的可以推論出幾件事情:

  1. 記者不知道並無藥劑師的名詞,而應尊稱藥師,顯示記者同仁專業素養應該加強。
  2. 檢察官為何連藥師一起起訴?而藥師公會方面也無任何隻字片語,不同於每次醫師出事,醫師公會力挺的態度,藥師淪為次等公民實不意外。
  3. 律師真的完全一點醫學素養都沒有,又不是吃砒霜中毒,身體怎麼會有殘留藥物濃度?如果真的這些藥品吃了馬上會死,那反而好辦,通常該負責任的是藥廠。
  4. 繼缺德醫師公布病人病歷之後,現在連病人的私生活也被挖出,以後看病真的要很小心。
  5. 病患可能大量飲酒造成死亡,檢察官應該順便起訴酒商才是。
  6. 喝水過量都有可能致死,何況喝酒?其實不必過量,正常吃飯也會噎死!看到這樣的聲明,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

結論:民眾看病真的要小心了,政府是對這些沒有醫德的醫師無能為力的,如果不睜大眼睛,只能個人造業個人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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