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殺人

目前有一則新聞再度引起民眾注意:港回收含鉛中藥,台照賣,文中:提到中醫藥委員會主任秘書高文慧表示,已要求台北市、桃園衛生局對勝昌血府逐瘀湯進行抽驗,抽檢結果會在月底出爐;但未查出違規事實前,衛生局不能要求廠商停止販售。

請看清楚,這就是我們顢頇無能的政府,明知做錯,還要硬拗,置民眾安全於何地,在台灣的衛生署架構中,管理中藥的編制相對於西醫來說,小的很多,但是如果能說出這樣的話,已經不是編制人力的問題,而是心態的問題了。

中醫是相當科學的,但是中藥卻相對危險太多,雖然目前衛生署有發給TGAP的認證,民眾卻幾乎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重視,相對於西藥的所謂衛生署字號,中醫藥委員會在這方面相對是毫無作為。

目前的管理中藥,只規定重金屬總量在100PPM,而未規定個別重金屬含量,而普遍受到污染的鉛、砷等重金屬,也完全沒有規範含量標準,也就是說之前麥當勞事件的發生,事實上並非偶然,整個國家主管機關殆忽職守至此,不見哪位立委好好關心,只會放放馬後砲而已,身為台灣民眾,豈不如悲情城市中所說:眾人騎,嘸人疼!

反觀連我們最瞧不起,毫無人權的共匪,沒衛生兼不識字的土八路,所規定的衛生標準都比我們要嚴格,難道每年官員出國考察都是在玩耍嗎?

還好,這篇新聞揭露以後,民進黨立委陳瑩等人批評,現行中藥重金屬標準過於寬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受到壓力後,昨在立院提出衛生標準報告指出,未來中藥濃縮製劑總重金屬濃度不得超過50PPM,葛根湯、小青龍湯等二十種濃縮製劑的總重金屬更限量不得超過30PPM,若超過三十PPM時,須加驗砷、鉛、鎘、汞等四種重金屬,且濃度都須3PPM以下,目前此類製劑約佔所有中藥濃縮製劑的八成。 黃林煌說,此標準預定在明年五月底提出草案實施。但有立委質疑用總重金屬限量不合理,應將有害重金屬逐項訂出。黃林煌說,會考慮再分別定出砷、鉛等重金屬限量。

不過對岸的土八路規定不能超過20PPM,難道我們是次等國民嗎?

我相信這些新聞很快就會被淹沒,然後要等到下次蘋果日報替我們揭露這些事情,然後立委才會出來罵人,主管機關才會裝模作樣動一下,台灣民眾難道永遠無法脫出這樣的命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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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看到誤服藝人代言的產品而導致子宮肌瘤變大的新聞,於是想要開始整理這類新聞的念頭。標題取名個人造業個人擔的原因是因為長久以來,台灣的醫療市場嚴重扭曲,在這一行的人差不多都能接受,就算你是醫學中心的院長,說服力可能比不上當紅的藝人,任你是天王巨星,可能抵不過你家隔壁國小畢業的鄰居。簡單整理一下說服力的大小:鄰居>藝人>醫師>藥師(營養師)。

我一直想要問心理學專家一個問題,許多民眾不願意相信藥師,認為推薦的產品是因為利潤好才推薦,但是難道他們認為電視上花大錢請藝人代言,反而是物美價廉的產品嗎?藝人不用錢?電視時段不用錢?衛生局的罰單不用錢?現在是2009年而不是民國初年,這些淺顯易懂的道理會不知道?平常這些勞苦功高的藥師,無償的為你做藥物諮詢,你卻不願意讓他賺錢,寧願讓跟你無關的藝人還有電視台賺錢,請問這是什麼心態?

我想起莊子裡面有這段話,和這樣的情形很類似。莊子將死,弟子欲厚葬之。莊子曰:「吾以天地為棺槨,以日月為連璧,星辰為珠璣,萬物為齎送。吾葬具豈不備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烏鳶之食夫子也。」莊子曰:「在上為烏鳶食,在下為螻蟻食,奪彼與此,何其偏也。」

回到這個案例來看,新聞說:業者喊冤,因為拿出檢驗報告,成份裡明明沒有荷爾蒙,應該是消費者個人體質關係。請大家看清楚,衛生署都還準備了藥害救濟基金給這些因體質特殊的民眾,但是這些業者明知胎盤素會對子宮肌瘤造成影響,卻辯說商品裡面沒有荷爾蒙,是無恥。如果不知道會有影響,是無知。不管無恥或是無知,民眾選擇在電視頻道購買商品,而不透過真正醫療人員推薦,我只能說個人造業個人擔。

最後分享一個小常試:許多商品號稱有產品責任險,理論上一點意義都沒有,這錢是賠給廠商,不是給受害者,產品真的出了問題,廠商會不會認帳是一個問題,但是我們常見的是拿了錢跑路。還有不是產品出了問題就賠,只有三種情形才賠,一、設計錯誤,二、製造錯誤,三、使用說明不當。

結論:如果你仍然選擇讓非專業的醫療人員來告訴你吃什麼,那我只能告訴你,個人造業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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